为进一步便利当事人联系执行案件承办人,优化“一条热线、一个执行服务专窗、一天固定接待日”的“三个一”司法便民举措,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金山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上海法院关于执行案件接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上海法院关于涉执信访“有信必复”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执行公开,结合已有信访接待和业务咨询安排,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接待制度,现将最新时间接待表公布如下,以便公众查询和联系。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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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窗地址
执行专窗设置在金山区卫二路428号执行局办公地点一楼,且工作日上午财务人员一并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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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主要为当事人提供材料收转、执行咨询、接待预约、案件查询、信访登记、案款缴发等便民服务。当事人如想与承办人面谈但未提前预约,可在窗口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联系承办人,如遇承办人外出执行或者已有接待安排,也可在窗口预约下次接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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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注意事项
来电时,请先表明自己的身份(是当事人、代理人或者其他具体身份),所涉案号,想找哪位承办人以及具体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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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注意事项
执行局来信可寄到金山区卫二路428号并注明“金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或寄到金山区金山大道2288号并注明“金山区人民法院转执行局收”。如知悉承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也请一并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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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注意事项
(1)执行局具体办公地址:金山区卫二路428号,来访请至此处。
(2)来访时请携带身份证、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执行依据相关的法律文书,如传票、执行通知书等。如委托他人来访,还需携带委托代理手续。
(3)为维护司法秩序,来访人员需通过安全检查,请勿携带危险物品,请勿酒后前来。
(4)为减少等待时间和重复奔波,请尽量按照您的案件承办人的接待时间前来,请尽量提前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