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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法会”)书面通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作为非政府组织正式成为贸法会观察员,加入贸法会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和第六工作组(可转让多式联运单证)。
贸法会是联合国核心法律机构之一,总部设在奥地利维也纳,自1966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促进国际商法改革和国际商业规则现代化,是目前制定国际商事法律、引领国际商事规则发展的权威国际组织。贸法会目前下设中小微型企业、争议解决、投资人与国家间争议解决的改革、电子商务、破产法、可转让多式联运单证6个工作组。
作为中国唯一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并涵盖其他所有商事争议的全国性、国际化仲裁机构,中国海仲历来重视参与全球贸易法律规则制定。在中国海仲的全力支持下,首个以内地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北京公约》)于2022年由联合国第77届大会正式通过。此次中国海仲成功成为贸法会观察员,将有利于中国仲裁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增强中国仲裁机构在国际争议解决、海事法律规则制定中的发言权。未来,中国海仲将充分发挥在海事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和专业优势,精心组织专家参与工作组议题讨论和活动开展,密切跟踪国际商事海事立法热点和进程,积极为全球航运经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