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住建厅推荐,嵩明连续3年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7月3日,省住建厅专家团队到我县开展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此次评价主要是针对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镇建设、发展水平4大核心目标、11个分解目标共57项指标开展评价,将选取3个镇(街道)、10个村庄进行评价。采取干部访谈、问卷调查、数据收集、村景采集等方式进行,详细了解镇(街道)和村庄房屋建设、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副县长唐海参加评价工作部署会并要求,全县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专家团队调研工作要求,全力配合、精心筹备,确保乡村建设评价工作质量。要结合本次评价成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乡村建设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幸福感!
【资料图】
成绩来之不易
我县已经连续3年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从去年乡村建设评价结果来看,全县乡村建设工作取得很好成效。
▶农房安全和现代化宜居水平较高。
▶农村集中供水入房率96.4%。
▶县域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 88%。
▶县-镇-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成,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为94.9%,提前达到2025年预期。
▶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乡村生活水平逐步提升。
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云南省样本县平均值及全国平均值,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记者:陈佳丽|编辑:苏应娜 卜圆圆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